四川銀行瀘州分行2025年商圈自留地建設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告
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2-14 18:11:58

項目名稱

四川銀行瀘州分行2025年商圈自留地建設采購項目

采購編號

四川銀行瀘分采購〔2025〕1號

采購方式

競爭性磋商

公告類型

結果公告

采購人

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瀘州分行
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

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

項目包個數(shù)

1

采購結果

成交人:深圳賽迪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
增值稅稅率:6%

成交總價(含稅):899300.00

綜合總得分:274.00

評審日期

2025年2月11日

采購人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
地址:瀘州市江陽區(qū)康城路一段1號

聯(lián)系人:李老師

聯(lián)系電話:0830-3116982

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
地址:成都市高新區(qū)府城大道西段399號天府新谷6號樓9樓

聯(lián)系人:羅先生

聯(lián)系電話:18081188600

采購公告發(fā)布地址

四川銀行官方網(wǎng)站(www.ahorrofacturas.com)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(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)上發(fā)布

監(jiān)督部門

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瀘州分行風險合規(guī)部

地址:瀘州市江陽區(qū)康城路一段1號

聯(lián)系人:劉老師

 話:0830-6662263

公示期

公示期:3日。公示期從結果公告發(fā)布的次日開始計算。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國家法定休息日、節(jié)假日的,順延到休息日、節(jié)假日后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。

公示期間,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,可向采購人/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。現(xiàn)將質疑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:

1.質疑供應商應為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;

2.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包括質疑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(nèi)容,具體要求如下:

1)質疑事項應真實、具體;

2)質疑提出的主張及請求應明確;

3)質疑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,并寫明聯(lián)系人姓名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和地址;

4)質疑供應商應提供關于質疑事項的有效線索,且應配合查證;

5)質疑應在公示期內(nèi)提出;

6)書面質疑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。

3.質疑供應商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內(nèi)容提出質疑的,應說明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。

4.采購人/采購代理機構認為質疑材料不明確、不充分,需要質疑供應商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,質疑供應商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。

5.質疑供應商提出的質疑事項屬于以下兩種情況的,采購人/采購代理機構有權不予受理:

1)質疑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;

2)質疑事項已進入質疑處理、投訴處理或訴訟程序的。

6.質疑事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虛構事實的,將追究質疑供應商的責任。

 

聯(lián)系電話:18081188600

郵箱地址:245112517@qq.com